小里弗斯:科效逊于詹杜,不信今练三分无果。

近日,在《Ringer NBA》播客中,前NBA球员奥斯汀-里弗斯对NBA的最佳得分手话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他明确指出,尽管勒布朗以其独到的技能在赛场上所向披靡,但若论全面性,杜兰特亦同样出色。而卡梅隆-安东尼虽然全面性上与勒布朗不相上下,但在总得分上稍逊一筹,因为勒布朗在几个关键领域的表现几乎无人能及,这让他能够在比赛中如卡尔-马龙和贾巴尔那样轻松得分。

然而,他进一步指出,像马龙和贾巴尔这样的球员,他们的进攻武器虽然强大,但与杜兰特和安东尼这样的三级得分手相比,其多样性略显不足。因此,在他看来,历史上最佳的得分手应当是像科比和乔丹这样的球员,他们不仅在得分上有着出色的表现,更能在三个层面进行得分。这其中的区别在于多样性和单一统治力的差异。

虽然有人会从命中率的角度来评价这些球员的效率,认为科比和乔丹在这方面可能不占优势,尤其是与勒布朗或杜兰特相比。但里弗斯强调,这种比较并不完全公平,因为不同时代的比赛节奏和风格是完全不同的。以乔丹为例,他所处的时代并未大量投入三分战术,但这并不影响他在得分榜上的卓越表现。同理,现在的比赛风格正朝着更多投入三分球的方向发展。

他还指出,即便是到了勒布朗这样的年龄,他的三分球命中率却达到了职业生涯的巅峰。这是因为三分球已经成为现代比赛的关键因素。因此,如果迈克尔-乔丹和科比这样的球员还在今天的赛场上,他们必然会适应这种新的比赛风格,疯狂练习三分球以适应比赛的需要。

在里弗斯看来,现代比赛的得分方式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过去一场比赛的得分大多集中在中距离跳投上,而如今则是更多的三分球出手。这不仅是现代篮球的趋势,也是赢得比赛的关键。因此,尽管过去的球员有着出色的技术,但若要在今天的赛场上取得成功,他们必须适应并掌握新的得分方式。

总的来说,奥斯汀-里弗斯认为最佳得分手的评判标准不仅要看其得分能力,还要看其在不同时代、不同比赛风格中的适应性和变化。这种多样性和统治力的结合才是评判一个球员是否为最佳得分手的关键。